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持续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效
发布时间:2018-09-08|作者:栏目:发表论文点击:

2018年6月7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方案(环办厅函[2018]377号)》(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重点领域,围绕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四项重点任务,具体包括如下各项任务:(1)“散乱污”企业综合政治情况;(2)工业企业环境问题治理情况;(3)工业炉窑政治情况;(4)清洁取暖及燃煤替代情况;(5)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情况;(6)运输结构及方式调整情况;(7)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情况;(8)扬尘综合治理情况;(9)秸秆禁烧管控情况;(10)错峰生产落实情况;(11)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12)群众投诉的突出环境问题办理情况;(13)其他督查事项。

2018年6月1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实施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会议指出,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顺应群众期盼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在“大气十条”目标如期实现、空气质量总体改善的基础上,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长三角地区等重点区域为主战场,通过3年努力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具体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一要源头防控、重点防治。在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等产能,提高过剩产能淘汰标准。集中力量推进散煤治理。大幅提升铁路货运比例。会议指出,2019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培育发展节能绿色环保产业。

二要科学合理、循序渐进有效治理污染。在重点区域继续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有力有序淘汰不达标的燃煤机组和燃煤小锅炉。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达不到排放标准的坚决依法整治。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确保北方地区群众安全取暖过冬。

三要创新环境监管方式。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严格环境执法督察,完善法规标准和环境监测网络,强化信息公开和考核问责,动员全社会力量合力保卫蓝天。

综上所述,《方案》以及随后的会议旨在进一步督促重点区域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继续加强区域联防联控,深化综合治理,加大对各类涉气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撰稿人:浙江财经大学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 左文鼎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