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迎来史上最严的城市排水排涝检查行动
发布时间:2015-03-17|作者:栏目:行业管制动态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3号)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工作部署,做好2015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关于做好2015年城市排水防涝汛前检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5[209号]),始终坚持“六到位”方针,确保城市安全度汛,成为我国有史以来最为严格的城市排水排涝检查行动。具体内容包括:

第一,认识到位。要高度重视城市内涝灾害防治工作,坚决防止和克服盲目乐观、麻痹侥幸的思想,以“防治结合,以防为主”为原则,从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和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认真做好城市各项排水防涝准备工作。

第二,责任到位。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提前落实并通报排水防涝行政责任人,及时调整组成人员并加强任职培训。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层层抓好责任落实。

第三,制度到位。一是完善排水防涝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抓紧建立健全汛前检查及设施养护、内涝防治预警、会商、联动机制,应急预案与演练、信息逐级报送及公告发布等有关制度。二是强化规划引领,进一步完善本行政区域的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加快规划实施。

第四,维护到位。一要指导城市做好汛前排水系统维护工作。二要抓好施工工地和新建建筑物周边等重点部位地下管线清淤工作;做好城市河道的清淤、护岸加固和水闸的启闭工作。三要指导监督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加强作业人员培训和现场安全管理,进行地下管道疏通等有关作业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避免人员中毒、伤亡等安全事故发生。四要加强检查井盖巡查,及时补齐或更换丢失、破损的井盖,井盖应当具备防坠落和防盗窃功能。五要指导各地参考《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维修估算指标》申请排水设施年度养护维修财政经费,争取必要的资金保障。

第五,排查到位。一是各地要加强城市内涝隐患的排查治理,摸清底数,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采用数字信息化手段实现排涝风险评估,提高内涝预判和防治水平。二是要针对易发生短时径流量突增的地点、立交桥下、地下构筑物、棚户区以及往年易涝点等重点区域,逐一制定和落实除涝方案,必要时设立醒目、易于辨识的警示标记。三是加强监管,杜绝由于乱排乱放、基础设施建设、雨污管网混接等堵塞和破坏排水设施的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做好跟踪督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于违反《条例》规定的,要依法处罚。

第六,保障到位。一是修编和完善本行政区域排水防涝应急预案。二是加强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建立和完善预警与物防、技防、人防相结合的应急处置体系。三是主动加强部门配合。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全民防治内涝意识,减少排水设施损坏和淤堵现象,并注重提升群众应急自救能力。

在此基础上,建立应急与预警方案,规定自查工作截止时间在2015年5月20日(汛期较晚的北方地区可延至6月5日)前结束,并将结果报送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由此可见,《关于做好2015年城市排水防涝汛前检查工作的通知》是在贯彻国务院相关文件精神基础上的细化,对城市排水防汛工作检查提出具体要求,为有效提高城市排水防汛工作的效果,需要使该项制度保持连续性,并建立自查与抽查制度相配合的查找机制,避免偷报、漏报和错报,同时建立城市排水防汛工作的奖惩机制,通过上级政府监管下级政府,改善城市排水防汛能力,避免城市内涝的发生。

撰稿人:浙江财经大学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 王岭 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