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的解读
发布时间:2017-06-15|作者:栏目:行业管制动态点击:

一、出台背景

2017年2月14日,为实施好食品安全战略,加强食品安全治理,国务院正式印发《“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国发〔2017〕12号)(以下简称《规划》)。食品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对国家和地区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关系到国际事务中的各种博弈和关系平衡。近年来,随着毒奶粉、地沟油、瘦肉精等食品安全问题的频发,食品安全越来越受到社会各方的重视,因此,十八大以来,新一届党和国家领导十分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大力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二、核心内容

《规划》在认真总结、分析了“十二五”末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和形势的前提下,完整地对“十三五”期间我国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进行了明确。《规划》要求坚持最严谨的标准、坚持最严格的监管、坚持最严厉的出发和坚持最严肃的问责,不断推进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和依法治理,建设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

第一,确定了“十三五”期间我国食品安全工作的基本原则。一是预防为主。将关口前移,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二是风险管理。树立风险防范意识,确保监管跑在前面。三是全程控制。严格实施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监管。四是社会共治。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政府部门监管责任,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第二,明确了到2020年我国食品安全工作要完成的5个发展目标。一是食品安全抽检覆盖全部食品类别、品种。要求各地区每年要完成食品检验量4份/千人,各省每年要完成食品农残检测量2份/千人。二是农业源头污染得到有效治理。要求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达97%以上。三是食品安全现场检查全面加强。实施食品安全县、乡网格化管理。四是食品安全标准更加完善。完成300项以上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修订。五是食品安全监管和技术支撑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实现监管队伍装备标准化配备,检测能力达到国家标准。

第三,提出了今后一段时间食品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经营者的法定责任和应尽义务,鼓励生产经营者参与供应链管理,发展冷链物流等现代化经营方式,打造食品品牌。二是加快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接轨。建立最严谨的标准体系,完善基础标准、产品标准、检验检测标准和生产经营标准体系,与国际先进地区标准体系接轨。三是完善法律法规制度。突出《食品安全法》的法律中心地位,修订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管理条例、地方性规章制度等法律法规。四是严格源头治理。深入开展农残、重金属超标根源的综合治理,严格落实相关制度,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和农产品可追溯管理。五是严格过程监管。严把生产经营许可关,严格生产经营的监管检查工作,严格特殊食品监管、网格化监管、网络食品监管、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推动食品加工示范基地建设。六是强化抽样检验。加强食品监管的全类别覆盖,形成国家、省、市和县4级政府联动的检测体系。七是严厉处罚违法违规行为。整合现有食品安全监管、检测和稽查队伍,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率,整治突出隐患和行业共性问题。八是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建立风险交流制度和风险检测、评估能力,不断提高检验检测能力、智慧监管能力、基层监控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和科技支撑水平。九是加快建立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健全职业化检查员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管理、培训和实操水平。十是加快形成社会共治格局。在完善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加强投诉举报渠道建设、提高行会自控能力、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十一是深入开展“双安双创”行动。继续强化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工程的引领作用。在各项任务要求中,明确了食品安全工作任务节点完成的计划、工程、项目支撑。

第四,制定了食品安全工作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级地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履行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检责任。二是合理保障经费。按照国家财政要求,加强各区域食品安全投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三是强化综合协调。在各级政府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联动。四是深化国际合作。注重与食品安全监管先进的国际组织和机构开展合作,不断提高全球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五是严格考核评估。按照部门的责任分工,不断完善考核评估和政府监督工作,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展开。

三、主要评价

《规划》的制定标志着我国首次将“食品安全”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有助于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展开,有利于解决出现的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扭转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现状。

值得注意的是,《规划》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向食品的前端延伸,明确了“全程”监管要求,将农业源头污染纳入食品安全管制范畴,在5项目标中,有3项涉及农业生产环节,对农药利用率、化肥使用提出明确要求,从源头上解决食品安全中的农药残留问题。另外,《规划》还特别提到开展“食品安全师制度(试点)”工作,加强食品企业主体在安全责任落实方面的重要作用,将政府部门监管、企业自管与社会共治有机结合,为《规划》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