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对电煤限价是无奈选择
发布时间:2011-12-08|作者:戴明阳栏目:学术评论点击:

(本报记者戴明阳)发电企业最终还是笑到了最后。

日前,国家发改委限高煤炭价格、提高电价以应对因发电企业亏损而导致今冬“电荒”,政府希望,通过临时限制合同煤与非合同煤的价格,来缓解“煤电矛盾”。

但是,资本市场分析人士认为,自2002年国家取消电煤指导价后,煤炭价格已经逐步市场化,尽管政府高调出台限价政策,短期具有一定约束力,但难以改变煤价整体走势,政策对市场交易电煤的约束基本无效。

煤价高企源于供不应求

据资料显示,从1996年的14.47亿吨,到2010年的35亿吨,十几年间中国煤炭消费增长近3倍,其中,最主要的是电力行业对煤炭消费量的增长。2000年全国火电装机2.37亿KW,2010年已达7.02亿KW,到2011年底,火电总装机将比2000年增长3倍以上。

粗略估算,按目前统计的每千瓦时电煤耗329克的标准,换算成5000大卡的混煤,全国火电利用小时按5000小时来算,今年,全中国仅发电用煤就将达到16亿吨以上。

随着对煤炭需求量的成倍增加,煤炭价格也水涨船高。1996年,鄂尔多斯市5800大卡以上的煤出矿价在26元~30元/吨,而如今,5000大卡的煤出矿价已在330元~400元/吨,上涨了十几倍。

“从以上数字就可以看出,对煤炭需求量的增加是导致煤价上涨的根本原因。”煤炭资深专家舒大枫说。

按照资本的特性来说,资本是逐利的。也就是说,某一个行业有超额利润时,资本就会流向这个行业,就会增加这个行业的产出,大量资本进入这个行业后,在正常的市场机制作用下,会使超额利润降低,最终使这个行业的利润水平趋向全社会的平均利润,使价格降下来。

“中国煤炭价格之所以居高不下,是因为在市场运行通道中存在政府管制和铁路运能长期短缺两道障碍,使正常的市场运行机制不能发挥作用。”舒大枫认为。

据了解,2004年全国大规模整治个体、私营小煤矿后,从中央政府到各级地方政府都加强了对煤炭行业的管制,2010年中央政府就基本停止了对煤炭探矿权的审批,所以进入煤炭行业的资金流被政府管制给卡住了,换句话说,煤炭供给量相对减少了。

从2006年初至今,秦皇岛港5500大卡动力煤价格从420元/吨上涨至840元/吨,正好翻了一番,年均上涨70元/吨。“煤炭价格的跳涨,与煤炭资源整合不断推进,大量小煤矿被迫关闭,同时对煤炭产能控制较为严格,使煤炭产量受到一定影响有很大关系。”煤炭资深专家李朝林说。

对于铁路运能长期短缺问题,舒大枫说:“近十年来,铁路运能的增长速度远远没有赶上运量增长的速度,虽然大秦线、朔黄线的运能大幅提高,但目前铁路运煤只能满足内蒙古40%左右的需求,华中四省区的铁路直达煤存在巨大缺口,不得不舍铁路而求水运,由海进江,在已经难以承受的高煤价的压力下,又要增加更大的运输成本。”

煤炭行业内的众多专家认为,只要铁路运能可以100%满足运煤需求,煤价将应声而落。

最高限价促“黑市”交易

汇丰银行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屈宏斌表示,11月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人指数(PMI),初值为48,低于上月终值51。这一数据跌破50的“荣枯线”,创下32个月以来最低。PMI低于50表明中国经济下行风险正在加大,保增长将成为2012年宏观政策的首要任务。

“如果明年国内经济仍然保持增长,市场煤价格因需求旺盛而面临上涨,最高限价措施不一定能够发挥作用。”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说。

齐鲁证券认为,电煤的最高限价,迫使煤炭企业、贸易商、电企之间很可能通过非常规渠道规避监管。

实际上,为了在每年最后一个月内完成签订重点合同煤的任务,国家发改委最近几年频频动用“最高限价”。

国家发改委曾在2010年底明确要求,2011年重点合同电煤价格要维持2010年水平不变,不得以任何形式加价,也就是仍维持每吨520元的价格。2012年上调5%之后,重点合同煤价格为每吨546元。

而据秦皇岛煤炭网数据显示,目前环渤海地区5500大卡动力煤价格每吨为847元。这也就意味着发改委规定的重点合同煤价与市场价每吨相差可达300元。

两者之间巨大的落差,使得重点煤炭合同最终履约率仍是问题。“以往煤电双方都会迫于政策压力完成合同签订,但第二年的执行率却始终不高,通常兑现率在30%左右。此次电煤博弈将重蹈覆辙。”李廷说。

“唯一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对市场交易电煤实行最高限价。”李廷说。

据记者了解,此次对市场电煤实行最高限价也并非首次。2008年6月19日和7月23日,国家发改委曾连续两次发文,对发电用煤价格进行临时干预,包括重点合同电煤和非重点合同电煤,其出矿价均以2008年6月19日实际结算价格为最高限价。

“从历史经验来看,由于当时国际市场油价、煤价仍处于上升阶段,市场投机热情高涨,限价催生‘黑市交易’,并没有抑制住煤价上升势头。”李廷说。

事实的确如此。2008年6月19日之后短短一个月之内,大同5500大卡动力煤坑口价就从495元/吨跳涨至585元/吨,秦皇岛港5500大卡动力煤平仓价则由6月23日的850元/吨,快速上涨至7月21日的980元/吨。

市场炒作气氛十分浓厚。

制度改革远比行政干预重要

“临时价格调控远不能解渴,本轮调控的结束,即是下一轮调控的开始。行政调控理应从资源产品价格管制中退出,破解煤电难题需要做制度上的变革。否则,行政调控只能陷入‘涨价——逼供——调价’的恶性循环。”林伯强认为。

“煤炭价格‘双轨制’执行多年,煤炭市场化并不完全。在这种价格体系下,煤炭企业难以心甘情愿以低价出卖煤炭。根据以往调控经验,‘限价令’并不能阻止煤价上涨。”李廷说。

记者粗略估算,2010年全国发电用煤约17亿吨,其中30%为重点合同煤,价格低于市场煤每吨100~300元。据此测算,与市场煤相比,重点合同煤至少有500亿元的价值流失。

除重点合同煤干预外,市场煤也在调控之列,显然与市场规则相悖。林伯强担心,一旦市场煤价格放开后,煤价会一路飙升。

而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副主任吕随启认为,如果限价政策放开后,煤价就会像房地产市场一样,难以控制。

一位不愿意具名的煤炭运销领域专家说:“煤电两个产业本是相互依存的主体,现在矛盾年年有。目前,电力市场化改革不到位,只能让煤炭退两步。计划经济的调控思维仍在延续。”

“在决策层看来,控制了神华、中煤、山西大同、焦煤等重点企业煤炭价格,便稳定了市场。除限价政策之外,再没有什么新招数。”上述专家为此质疑说。

为了降低煤炭价格,发改委剑指煤炭流通环节弊病,严令地方取消违规设立的涉煤基金和收费项目。

据公开信息,贵州、湖南、河南等省均出台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办法。目的是限制本省煤炭外流,优先保证本地电煤供应。

据了解,煤炭企业属地管理,无法与地方抗衡,这一政策往往不能落地。实际上,在历年迎峰度冬、迎峰度夏中,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均下文要求清理整顿煤炭流通领域障碍,但地方政府往往置之不理。

面对火电发电企业整体“喊饿”的现状,相关人士普遍认为应该加快电力体制改革。但李廷认为,彻底改变发电企业的亏损局面,除了电力体制改革,还应该打破“两头计划,中间市场”的现有体制。即:源头的煤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终端的电力销售,都是计划的;只有中间环节的煤炭产品是市场的。

“市场化本身并不会导致煤价持续上涨,煤炭产品市场化和煤炭资源领域的非市场化并存才是导致煤价上涨的主要原因。”李廷坦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