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供水安全事件的发生具有特定的规律
发布时间:2015-05-13|作者:栏目:学术评论点击:

 

2015425"第四届政府管制论坛"

中国人民大学张秀智副教授通过对1985年以来450个供水安全事件案例进行统计分析,指出中国城镇供水安全事故具有相当意义的普遍性,省份差异较大,江苏最多,达34起,宁夏最少,仅为1起;供水安全事件地域分布具有普遍性、非均衡性和频发性特征,城镇供水安全事件总体呈现出震荡上升趋势,同时具有一定的季节性,每年7、8月份最易发生事故,2月份最少。从事件的原因和性质来看,管道破裂和污染事故是引发供水安全事件的主要原因,水源污染和输水环节的管道破损也是我国供水安全面临的两大核心问题。不同地区供水安全的影响因素存在差异,其中,华东、华南、华中、西南等地区的供水安全主要发生在水源环节,华北、东北、西北等地区主要发生在输水环节,用水环节的安全问题主要出现在华北、华东地区。从影响程度和范围来看,受影响的人数在“数万”、“数十万”级别的频次较多,分别达到58和57起,占有效案例数和总案例数的60.5%和25.6%;影响范围为“区”层级的事件最多。从事件的影响和结果来看,停止供水、中毒和水质异等三类影响占比近80%,这表明我国供水安全面临的最大挑战和威胁是水质安全,由此导致的影响和危害也较为严重。最后提出保障城镇供水安全,需要重视供水生产、经营、管理和政府监管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