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和支持研究生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大力提升研究生的科研能力,为申报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打好基础,经研究决定,启动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管制助苗专项计划。现将本年度专项计划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为所有硕士、博士研究生(研三、博三及以上除外),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无学术道德失范行为,课程学习成绩未出现不合格情况。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须具备实施该项目的研究条件和研究能力。项目团队设负责人1名,成员不超过5人,团队成员不得随意增减或替换。
2.每个申报项目须有指导教师,并能够为项目提供全流程的实时指导。
3.申报项目为调查报告、学术论文两类,要求聚焦管制经济学相关领域,要求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技术可行,有创新性、实用性以及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原则上应与申请者的学位论文密切相关。
4.原则上每位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每位成员参加项目最多不超过2个;同一支团队不得用相同或相似主题同时申报多个项目;不得使用其他人的硕士论文、挑战杯、课题等资料进行申报;已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填写《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管制助苗专项计划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1947952362@qq.com,纸质版交至学术中心313办公室,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5月17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2.研究院评审:研究院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把关,确定立项名单。
三、项目及经费管理
1.管制助苗专项计划的资助经费:重点项目2500元,一般项目1500元。研究期限为一年,立项数量计划重点项目5项,一般项目10项,也可根据申报情况和申报书质量对立项数进行适当调整。立项后按资助经费总额的50%拨付给项目负责人,剩余50%经费在结项时拨付。
2.各项目一经立项,负责人应严格按照进度认真研究。所有立项项目都必须由项目组成员共同完成,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杜撰成果、抄袭、欺骗或不按要求提交材料等行为的,将做撤项处理,收回资助经费。对于验收不合格或未按期结项的项目,研究院将不再划拨结项经费。
3.如依托本专项计划申报更高级别的科研项目并获得立项,立项经费如需研究院拨付则采取就高原则进行经费资助。
四、鉴定结题
1.取得以下成果的,可免于鉴定直接结项:项目负责人依托本专项计划研究内容,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导师第一视同)在二级A及以上刊物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获得1项市厅级及以上领导批示采纳的,或获得1项省级及以上课题立项、学科竞赛奖励。
2.项目负责人依托本专项计划研究内容,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导师第一视同)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获得1项校级及以上课题立项、学科竞赛奖励,或撰写1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研究报告等其他经研究院认可的成果,并经专家评审通过后方可结项。
联系人:0571-86732579 陈老师
附件: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管制助苗专项计划申请书
浙江财经大学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