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回顾 | 李三希:Stable Market Segmentation Against Price Discrimination
发布时间:2022-09-19|作者:栏目:本院要闻点击:

2022年9月13日,由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举办的“管制前沿论坛”(总第54期)在云上开讲。李三希教授应邀作了题为“Stable Market Segmentation Against Price Discrimination”的学术讲座。李三希老师是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杰出学者青年学者,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国家自科优青项目获得者,SSCI期刊Journal of Economics编委,《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副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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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内容围绕在线三级价格歧视下“稳定的市场分割(Stable Market Segmentation)”展开。首先,李三希老师从经济、非经济两个角度阐述了大众对在线价格歧视的担忧与批评,并强调了一个争议性问题——大数据驱动的价格歧视是否应该被禁止。随后,讲解了传统三级价格歧视的假设条件,在此基础上,结合数字经济背景以及相关数据保护条例(例如,GDPR)对假设进行了进一步强化,即消费者可以选择自己的“标签”。继而引出研究最关心的问题——在这种假设条件下市场均衡是怎样的?“稳定的市场分割”如何实现?社会福利效果如何?

其次,李三希老师对模型的基本设定进行了介绍。主要是在Dirk Bergemann、Benjamin Brooks和Stephen Morris三位学者合作论文“The Limits of Price Discrimination(2015,AER)”的基础上进行了理论创新。具体来说,垄断厂商将同质、零成本的产品出售给具有单位需求的N个消费者,且厂商、消费者知晓每一个市场的价值分布;博弈顺序为消费者先选择自己的“标签”,厂商再针对每一个子市场进行最优定价。此外,李三希老师具体阐述了“稳定的市场分割”的含义、最优定价规则以及相关剩余的计算。

然后,李三希老师对数理模型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在这一部分,李三希老师主要讲解了验证某市场分割是否稳定的充要条件,以及“稳定的市场分割”的构建方法。同时,提及了消费者可以合谋时的相关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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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李三希老师简单概括了结论。当考虑消费者可以改变自己的标签时,在每一个“稳定的市场分割”中,生产者剩余总是可以和制定统一的垄断价格时一样,而消费者剩余则会介于买方最优水平和垄断统一定价水平之间(下图AC段)。消费者福利不会比制定统一的垄断价格情形更差,因此,这种情况下的价格歧视是帕累托最优的。(注:下图为Introduction部分关于文章结论介绍的截图。在讲座过程中,李三希老师首先在Introduction部分介绍了文章的核心结论,介绍完理论模型后再次概况说明了这一核心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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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讲座由我院甄艺凯副研究员主持。在讲座过程中,甄艺凯老师、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的林凯老师等人与李三希老师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沟通与交流。

本次讲座系我院数字经济与反垄断监管研究部组织的第二场学术报告。本研究部致力于反垄断与数字经济监管领域的理论研究,并致力于为实践提供可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