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化完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督察工作机制》([2021]15号)精神,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1年7月22-30日对各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垃圾分类处置、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等建设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我院副院长王岭副研究员和邵丹娜博士作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污水、垃圾领域专家,受邀对金华、衢州、丽水三市进行现场督导。
此次督导工作主要针对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曝光问题及“举一反三”发现问题。通过本次现场督导工作,进一步核实了相关问题的整改成效以及改扩建工程进度,督导组结合三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要求、整改措施与进展情况,梳理出了此次督导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建议,这对我省切实解决建设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