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性产业市场结构重组后的分类管制与协调政策
以中国电信、电力产业为例
发布时间:2005-11-10|作者:王俊豪栏目:发表论文点击:

[摘要]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许多国家都采取不同方式,在不同程度上对垄断性产业实行市场结构重组政策。国内外有关经验证明,垄断性产业的这种改革效果,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市场结构重组后政府所制定并实施的分类管制与协调政策的有效性。本文以中国电信、电力产业为例,简要分析垄断性产业的市场结构重组及其面临的问题,着重讨论市场结构重组后垄断性产业的分类管制与协调政策问题。

[关键词] 垄断性产业; 市场结构重组; 分类管制; 协调政策

[中图分类号]F06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80X(2005)11-006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