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环境问题使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面临严峻的挑战,保护与改善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已成为世界各国谋求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环境管理的基本政策之一是“污染者付费”( pay- off principle) 。基于这一政策, 国家为保护自然环境和维护生态平衡, 制定了向排放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放射性污染物以及破坏生态环境者征收一定的环境费(包括排污费、生态补偿费、环境赔偿费、罚款等费用) 制度。我国环境收费制度已实施近 20 年, 特别是排污收费, 已经覆盖废水、废气、废渣、噪声、放射性等五大领域, 收费项目达几百项, 成为我国运用经济手段来保护环境的一项法律制度, 在我国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经济刺激手段的应用中起着核心作用。然而令我们无法理解的是, 尽管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环保政策,加大了环保投入,但我国的环境问题仍很严重。这促使我们对我国排污收费制度进行反思, 并试图从理论上建立排污收税制度的框架, 为我国环境管制的制度创新寻找一条新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