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用事业是为城镇居民生产和生活提供必需的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主要包括城市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管道燃气、公共交通等行业。传统经济理论认为,城市公用事业是典型的市场失灵领域,市场竞争难以发挥作用,并主张在一定地域内由一家或少数几家国有企业垄断经营。但在传统管理体制下,国有企业垄断经营普遍存在竞争活力不足、经营效率和服务质量较低、融资渠道单一等问题。城市公用事业部分领域具有可经营性,这些领域能够获得相对稳定的利润,这意味着可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可经营性的城市公用事业领域。通常,民营企业在竞争性领域的创新活力较强,在利润驱动下具有提高经济绩效的内在动力,为此,各级政府为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相继出台了多项法规政策,这对民间资本进入具有较强的引导作用。从总体来看,民间资本进入后,在增加城市公用产品供给、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以及缓解政府财政负担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产生了一定的负面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