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电力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实践与思考
发布时间:2011-09-27|作者:郑玉平、左卫华栏目:行业管制动态点击:

2006年,山东省相继发生了两起较大的电力安全事故,引起了山东电监办的反思。如何解决厂网分开以后,电力企业间交流减少,安全标准不统一,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如何通过创建某种机制和手段,既能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管理,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又能解决安全监管手段缺乏的问题,成为摆在电力监管机构面前的一道难题。

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初步设想与实践

经过分析论证,山东电监办决定在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提出的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基础上,统一认识,在山东省电力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

为征得有关部门的支持和企业的理解,山东电监办多次与山东省安监局、山东电力集团公司、驻山东各发电公司进行沟通,取得共识后,决定与山东省安监局共同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并确定了创建工作目标,从2008年开始,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全省统调电厂、市(县)供电企业,全部达到二级安全标准企业;地方发电企业达到三级安全标准。即“一年打基础,两年初步规范,三年基本完善”的创建工作目标。具体做法是:1.深入调研,制定标准。制订安全标准是实施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为制定切合山东省实际的安全标准,自2007年,山东电监办就深入基层,了解企业的安全管理、技术和生产状况以及标准化建设方面等情况,多次组织企业、高校、研究机构召开研讨、论证会,征求企业和安监管理人员以及基层单位的意见,并借鉴其他行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在博采众家之长,集思广益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制定了《山东省安全标准化发电企业评价评级办法》和《山东省安全标准化发电企业评价评级标准》。根据山东省供电企业的管理现状,委托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制定了 《山东省安全标准化供电企业评价评级标准》,这些办法和标准为推动行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建设,强化监管起到了积极作用。

2.试点先行,典型引路。2007年底,山东电监办联合省安监局下发了 《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电力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通知》,选取了基础管理扎实的30家发电企业和20家供电企业,从2008年开始试点,试点工作得到了企业的积极反响,许多企业纷纷要求先行加入试点。到年底,所有参加试点的企业都完成了创建任务,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为全省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的全面推开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创建工作中,山东电监办十分注重发现、培育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 用,在2008年创建工作的关键时期,山东电监办及时总结了国电石横电厂标准化创建工作经验,组织全省发供电企业召开了现场会,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电力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通知》,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的步伐。为进一步创造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在2009年山东省电力安全会上,举行了隆重的、高规格的授牌仪式,对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起到了很好的引领和激励作用。

3.专家指导,现场评价。根据标准化创建工作程序,企业完成自查并整改后,向山东电监办提出考评申请,由山东电监办与山东省安监局共同组织考评,选聘电力系统知名专家组成考评专家组,对照评价考核标准中安全生产管理、劳动安全和作业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三大部分、37个子项目,对企业进行全面的考查,实行量化打分,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项目相应扣减分数,并形成书面评价报告。报告中既对企业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方面做得好的给予肯定,也实事求是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通过现场评价,使企业加深了对标准的理解,持续改进和提高的目标更加明确。

4.加强监管,动态管理。在创建工作工作中,山东电监办十分注重与监管业务工作相结合,形成了创建工作的合力。一是把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作为安全生产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对没有完成创建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建立全省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信息统计通报制度,定期统计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建设信息,并向有关企业上级公司通报。三是在进行安全检查、整治隐患时,都将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检查标准,认真开展检查。

为确保达标企业持续保持安全标准化水平,山东电监办联合省安监局对已达标企业开始实行“动态管理”,抽查了部分二级标准化企业,通过检查发现,大部分企业都持续保持了安全标准化水平,但也有部分企业创建后,安全管理标准有所降低,山东电监办对这类企业进行了约谈,提出了警告,督促企业持续保持标准。

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取得的初步成效

经过三年多的努力,山东省共有117家供电企业,63家发电企业完成了二级标准化创建任务,170家地方及企业自备电厂完成了三级安全标准化创建目标,基本实现“一年打基础,两年初步规范,三年基本完善”的安全标准化工作目标,全省安全标准化工作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安全生产标准得到进一步宣贯,特别是发电企业收效更为明显。在活动开展以前,由于发电企业隶属不同的公司和安全生产侧重点的不同,在安全管理和标准上存有差异,存在对某些标准断章取义的现象,造成标准不完善。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发电企业的安全管理标准得到了统一,安全管理和机组运行水平得到了提高,事故和障碍发生率大大下降。

二是增进了企业之间的相互交流,促进了全省安全管理水平整体的提高。在厂网分开后,地方电厂和企业的自备电厂对电力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接触和使用的较少,在活动开展后,各发电企业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到先进企业参观学习,请有关专家到厂指导,加强了企业横向交流,收到了取长补短的效果,促进了安全标准的普及,企业的安全水平有了质的提高。 三是县级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有了较大提升。县级供电企业在活动开展前,安全管理的系统性、规范化有一定差距,通过开展活动,加大了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善了各级规章制度,细化了现场安全标准作业,提升了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四是专家现场查评起到了示范指导作用。二级企业安全标准化专家组均由省内从事多年电力安全生产的专家组成,在现场评价评审过程中,从国家的标准、行业的标准以及企业现状、设备安全运行的要求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诊断,并提出防范的方法、措施,整个验收过程既是考评考核的过程,也是专家评点指导的过程,使受评企业真正受益。

五是全省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整体上了一个新的台阶。通过标准化创建活动,无论是国家大型发、供电企业,还是地方电厂、企业自备电厂,县级供电企业,均在安全生产标准化上有了不同程度提高。国家、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更加齐备,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制度、办法更加完善,修改更加及时,工作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更加自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大量减少,全省安全生产局面稳定,杜绝了影响面较大的重、特大事故,一般事故大量减少,大大低于活动开展前的水平。

对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几点认识

1.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必然要求。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就是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员工的生命健康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电力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安全监管事业的一项具体行动。

无论是当前还是今后,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对企业和全社会来说,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是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的有效途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责任不明确,是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诱因。《安全生产法》虽规定了企业是生产安全的责任主体。

但企业有哪些主体责任,如何落实,《安全生产法》没有给出明确具体的答案。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为深入研究这一课题提供了切入点。我们现在搞的安全标准化工作,建立并实施了一整套标准,就是要求企业在生产流程的各环节、各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法 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术规范,使企业生产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运行状态,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过程,既是一次普及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过程,也是一次彻底整治事故隐患,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实施过程。

3.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是加强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体系,是做好一切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这些年来,我们在安全监管实践中,特别是在安全检查督查工作中,虽然发现并整治了一批隐患,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企业本质安全的问题。面对监管对象日益复杂化,监管手段过于单一,适应性不强。要解决这些问题,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就是创新举措之一。通过出台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不断健全安全生产标准体系,为安全生产监管提供了重要的依据。我们深刻体会到,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强化了安全监管手段,丰富了监管的内涵,创新了监管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