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德勇:以价格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发布时间:2015-01-09|作者:张德勇栏目:学术评论点击:

去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推动价格改革后,国家已先后放开了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下放了1项定价权限,意味着以市场化为导向的价格改革又向前迈出了重要一步。其中,放开烟叶收购价格,使我国农产品领域已没有政府定价项目;像是放开具备竞争条件的铁路运输价格以及港口竞争性服务收费等举措,则有助于积极有序推进相关领域的价格改革,是使之最终实现主要依靠市场化定价的先行举措。

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

市场经济体制是否完善,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市场是否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在此作用下,企业根据市场供求状况,合理安排生产销售,在竞争中实现生产要素的有效配置。这既会让企业能够因获得合理的经济利益而受益,也能让消费者因获得众多可供选择的商品而受惠。整个经济体系在市场这支“看不见的手”的指引下,利用价格信号所反映的市场生态,优化产品结构,调整产业布局,推动技术创新,提高生产率,促进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

当然,这是一种非常理想的状态,它是以完全的自由竞争为前提条件的。现实中,市场也不无存在着缺陷,如垄断、盲目性、外部不经济等。这些缺陷所导致的市场失灵,才有了政府进行干预和理由,其中对某些商品的价格进行管制是政府干预经济的惯用手段之一。然而,问题是,如果政府对价格管制过多的话,反映市场机制的价格信号就会失真,市场主体就难以根据这种失真的价格信号做出合理的判断,市场活力也就无从谈起。

这次价格改革,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要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的具体落实。特别是放开烟叶收购价格,标志着我国农产品价格全部由市场机制形成,这将显著推动农业生产活力的释放,使农业生产迈上新的台阶,此外。放开诸如铁路、民航等行业具备竞争条件的某些环节的价格,可视为是在政府历来管制价格比较严的行业实施全方位价格改革的先手棋。这有助于积累经验,为这些行业下一步市场化定价机制的形成奠定基础。可以预见,这些改革措施的出台,必然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效地激发市场活力,使更多的市场主体受益。

一言蔽之,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最大特征,就是放权,这尤其体现在价格逐步放开上。甚至可以这样说,价格改革始终贯穿于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全过程,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工程。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是从传统体制转轨而来,因此在价格改革上不同于其他发达国家,而是面临着不少商品和服务价格仍然受到政府一定管制的问题,进而是对市场机制尊重不够的问题。所以,我们所定位的价格改革,是着眼于通过放松价格管制,让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能够真正反映市场机制的作用,最终形成市场决定价格的常态化机制。

助力稳增长、调结构

价格改革历来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是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必须迈过去的“坎”。全面深化改革,最重要的是发挥市场决定性的作用,并藉此推动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

经过多年的高速增长,我国经济已进入了中低速增长的新常态。反映2014年宏观经济运行状况的一些经济数据,如CPI、PPI、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等,少有可圈可点之处,去年全年GDP增长不超过7.5%已成定局。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中央把“稳增长”列为今年经济工作的第一任务。

稳增长在于更大程度地激发市场活力。一般而言,价格水平与经济增长是一种同向关系。尽管价格过度的上涨会对经济增长起到抑制作用,但适度的价格水平则有助于促进经济增长。我国经济增长转入中低速,一方面为价格改革提供了有利的窗口期,使之不会引起价格总水平的全面上涨,从而破坏经济增长的宏观环境。另一方面,利用这个窗口期,通过价格改革,实现价格竞争,从而达到激发市场活力的目的。

为了能在价格竞争中取得优势,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必然要降低投入成本或提高生产率,而这常常与技术进步或创新联系在一起,这将有利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同时,在一些长期以来实现政府定价的领域放松价格管制,可降低社会资本的准入门槛,提高这些资本的投资积极性,从而扩大投资需求。例如,这次放开铁路散货快运价格等4项铁路运输价格,指导地方放开铁路运输延伸服务收费等,为社会资本参与铁路投资建设打开了一扇门,这将对铁路投融资市场化改革产生积极的影响,也可为稳增长助一臂之力。

这次价格改革,预示着十八届三中全会所明确的新一轮价格改革已经上路。长远来看,价格改革仍然存在较大空间。未来的价格改革,将不可避免地要触及到我国资源、环境、交通等领域的价格“深水区”。它不仅涉及到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也考验着政府的宏观监管能力。因为这些领域,不同程度上都具有公益性的特点,完全由市场决定价格并不足取。然而,一旦顺利渡过价格改革的“深水区”,例如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将有力地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这对于调整经济结构,培育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其长远意义不言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