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因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三文鱼污染导致新增多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进口水产品导致疫情反弹也投射出了当前针对境外输入的疫情防控以及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针对于此,本文在分析此次疫情反弹所反映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可追溯体系、防控公共卫生危机的对策建议。
一、三文鱼引发疫情反弹反映出监管新问题
2020年6月13日,北京市疾控中心通报,北京市已连续发现多例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其中仅1例有出京史,其余病例均有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活动史。当日,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被暂时关停。北京市开始展开溯源调查工作,相关部门抽检时从切割进口三文鱼的案板中检测到了新冠病毒。13日起全国多地纷纷响应,我省市场监管局也迅速展开了对三文鱼销售情况的全面排查。
“带毒”三文鱼以及病毒的来源和渠道成为有关部门和相关专家调查和分析的关键点。尽管疾病防疫专家已指出目前并无证据证明食物可以作为新冠病毒的传播媒介,也即被检测到病毒的三文鱼应为“被污染”而非“被感染”,但由三文鱼引发的疫情反弹仍反映出目前公共卫生危机应对和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一些盲点和问题:
(一)对通过冷链运输的进口食品监管重视程度不足
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爆发以来,我国一直重视对境外输入病例的管控,对境外人员入境施行严格的隔离和排查政策,但对境外进口的农产品和生鲜食品并未给予足够重视。原因是防疫专家普遍确认了活动物、生鲜食品、肉禽类食品和水产品风险程度极低,不能作为传播病毒的媒介。但由于以上食品、农产品多通过冷链物流运输,低温环境明显延长了病毒存活时间,从而导致通过低温冷链进行运输的食品本身被病毒污染的风险和危害大大增加。食品虽不能传播病毒,但却可能提供病毒存活的“温床”。
(二)追溯食品却未能有效追溯责任人
尽管被污染三文鱼引发了疫情反弹,但由于三文鱼本身不能作为病毒传播媒介,只要有关部门明确问题三文鱼来源,并对同一来源三文鱼进行及时处理,应可首先从食品层面有效控制风险。但此次事件并非单纯食品安全事故,更是严重的公共卫生危机,更大的风险在于与问题食品有过接触的包括检验检疫人员、运输人员、收货人、商家在内的相关责任人。而目前的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缺乏对责任人的有效追溯机制,客观上加大了对可能通过被污染食品感染病毒的责任人的排查难度。
二、完善可追溯系统应对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危机的政策建议
(一)全球疫情危机期间加大对进口食品的监管力度
在进口食品入境检疫过程中,一般监管的重点在于进口食品是否履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添加剂及农兽药残留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具有相关证书等。由于被污染三文鱼事件的发生,在全球范围内新冠疫情危机期间,我省不仅应重视对入境人员的管控,同时也应将疫情防控与进口食品检验检疫相结合,尤其要重视对通过冷链运输入境的肉禽类食品和水产品的病毒检疫。建议对新冠疫情高风险国家和地区入境的以上类别食品要重点予以检疫排查,并控制进口数量,以最大程度降低境外通过食品输入病毒的风险。
(二)完善针对整个供应链的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
本次被污染三文鱼事件是一次食品安全事故与公共卫生危机的双重危机,背后则反映出肉禽类食品、水产品和农产品安全的固有问题。一直以来,由于原始材料加工过程工业化程度相对较低、易导致风险的环节较多、潜在风险大等多种原因,肉禽类食品和水产品都是重点监管对象,而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则是有效追溯危害来源、控制风险的重要手段。建议进一步完善针对整个食品供应链的可追溯体系,保证可追溯链条的完整性,确保追溯覆盖每一个环节,这对于预防危机以及在危机中有效排查所有风险都具有重要意义。
(三)建立对食品和责任人的双重可追溯系统
被污染三文鱼事件是一次“食品事故”,更是一次“人的危机”,相比排查和处理问题食品,定位可能被感染的责任人甚至更加重要。发展和完善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除了标识和记录食品在整个供应链流程中各环节的信息外,也应进一步完善整个食品供应链流程中涉及到直接责任人的信息记录。建议对整个食品供应链中所涉及的农户、生产加工者、供货商、送货员、进口食品收货人和经营者进行精确记录,将责任落实到人,则在食品安全事故和公共卫生危机爆发时,对风险人群的定位效率会远高于对所有相关产品经营商户的逐户排查。建立食品与责任人的双重可追溯系统,尤其更要重视对进口的涉及冷链物流的水产品和肉禽类食品的危害溯源工作。
建立食品与责任人的双重可追溯系统的重要意义在于将食品安全监管与公共卫生危机应对相互结合,不仅通过逆向溯源找到食品风险的来源,对于可能并非食物直接传播的重大公共卫生危机,也可通过溯源系统定位整个供应链中涉及的重要责任人。
现有的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主要采用RFID射频等技术通过传感器采集追溯的原始数据信息,并通过电子标签等形式记录供应链全流程的相关信息。建议在已有系统基础上进一步通过大数据技术整合相关责任人信息,针对特殊时期(如疫情期间)建立高风险食品(如进口水产品)的责任人网络,形成人流和物流的双重可追溯信息系统。
撰稿人:浙江财经大学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 张肇中 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