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中国政府监管研究院2023年度研究生科研及学业深造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7|作者:栏目:通知公告点击:

各年级研究生: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研究生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鼓励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按照《中国政府监管研究院关于研究生科研及学业深造奖励办法》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同学进行奖励,现将基本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二、奖励范围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以浙江财经大学为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高层次学术论文、主持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参加的学科与课外竞赛并获奖以及学业深造。

三、奖励条件与金额

1.学术论文:仅限研究生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的期刊论文。其中,发表一级A论文:2000元/篇;一级B论文:1000元/篇;二级A论文:500元/篇;全国性会议宣读论文500元/篇。论文期刊定级标准参照科研处相关文件。

2.研究项目:研究生主持的国家级项目:2000元/项;研究生主持的省部级项目:1000元/项。

3.学科与课外竞赛: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级奖项:一等奖2000元/项,二等奖1500元/项,三等奖1000元/项,优秀奖600元/项;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的省部级奖项:一等奖1500元/项,二等奖1000元/项,三等奖800元/项,优秀奖400元/项。

4.学业深造:考取985、211高校或我院、中国科学院、中国社科院博士研究生,或出国(境)攻读博士学位奖励5000元;考取国内其他普通院校博士研究生,奖励2000元。

四、奖励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需如实填报《浙江财经大学中国政府监管研究院研究生科研及学业深造奖励申请表》,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励汇总表,并附期刊、课题立项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等佐证材料,于6月14日上午10点前将个人电子申请材料发至邮箱1947952362@qq.com。

2.研究院负责对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要求的材料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并报中国政府监管研究院研究生奖助委员会。

3.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研究院公布,颁发奖金,予以表彰。

浙江财经大学中国政府监管研究院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