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0-06-24|作者:栏目:通知公告点击:

为保证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现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9号)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要求,现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研究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科学设计考核内容,严格考试组织管理,强化监督检查,积极稳妥做好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二、组织领导

1.研究院成立2020年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统筹管理。名单如下:

(1)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俊豪

成员:倪建伟  王岭

(2)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罗金艳

成员:李云雁  高伟娜

2.研究院成立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博士研究生导师或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组成,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另设秘书1人。复试小组负责确定本专业考生面试的具体程序、内容、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在面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上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工作职责

根据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统一管理与协调,研究院负责制定本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实施复试工作,确保录取工作质量。主要职责如下:

1.复试考生资格审核;

2.组织本院的网络远程复试面试工作;

3.复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

4.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5.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复试工作

(一)基本要求

1.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含单科和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初试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初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复试名单统一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上。

2.研究院采用远程网络复试形式,复试采用的平台、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1:1.5。

4.严格考生资格审查。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审查期间,如研究院对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必须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或者未完成认证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

5.复试考生须如实向我院提供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复试资格。

6.复试开始前将对考生进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实人认证操作,认证通过后才能开始复试。

7.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二)主要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原则,在采用多样化方式,方法全面考察考生的基础上,特别强调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和综合能力的考查,并加强诚信评判。

2.坚持公平公正、客观评价原则,进一步完善复试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三)资格审查内容

复试前,研究院通过钉钉APP对复试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主要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考生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准考证;

(3)学历学位材料:

①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取得硕士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最后学历学位在境外获得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复印件。

②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③ 报考学科领域内2名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从“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4)《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见附件1)。社会考生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加盖印章,应届硕士研究生的政审表由就读院系加盖印章。

(5)科研成果及获奖证明等补充材料。

(6)研究院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须合成为一个PDF文件,以“准考证号+姓名+手机号(钉钉实名认证的号码)+材料提交”命名,文件大小为10M以内,登录钉钉平台,按照研究院在钉钉平台上发给考生的提交通知,压缩为zip格式进行钉钉线上提交。复试前,请登陆复试钉钉平台,按要求签订《浙江财经大学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2)。

(四)复试内容

研究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重点考查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和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给出面试成绩。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回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每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其中英语听说测试原则上不少于5分钟)。

(五)复试程序

网络远程复试的基本程序如下:

1.身份验证。复试记录员(秘书)核对、询问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确认考生单独在场情况,并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或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核实考生身份。

2.英语听说测试。考生用英语做自我介绍,复试小组根据考生自我介绍提问,考生作答。

3.考生介绍学习工作、学术经历和学术背景情况。

4.随机选题并作答。每个专业准备试题库按编码排列供考生选取,考生当场报数字抽签确定题号,考生回答。

5.复试小组提问。

前一名考生开始复试时,由复试记录员(秘书)通知下一名考生做好准备,复试记录员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确保相关录音录像设备开启,参加复试考官现场独立评分。

(六)成绩计算

1.复试由专业面试和英语听说测试两部分组成。在复试总成绩中,专业面试成绩占90%,英语听说测试成绩占10%。

2.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60%,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总分÷3×初试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权重

(七)复试具体安排

2020年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复试时间为6月28日。具体日程安排详见附件3《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日程安排表》。

五、录取工作

研究院根据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初试和复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研究院须结合综合能力考查情况以及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和《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考生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单后续通过邮寄等方式交培养单位归档备查,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学术中心313办公室陈老师收,0571-86732579。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成绩,结合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总成绩等。公示期间拟录取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

六、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研究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的复试和拟录取结果负责。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并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并选派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参加复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向研究生院提出质疑,研究生院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解释。考生不接受解释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诉或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由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复试与录取工作查询与申诉电话

复试与录取工作咨询电话:0571-86732579,复试与录取工作申诉电话:0571-87557345。

、其它

本实施细则由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负责解释。如果上级部门对研究生招生工作有调整,按照上级部门的新要求执行,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附件3: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日程安排表

浙江财经大学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