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提出我院2016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在对考生平时学习、思想表现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方面的考查。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大力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推免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工作组织
学院成立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负责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组 长:唐要家
成 员:李云雁、王岭、徐骏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较好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2.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科所学专业前茅,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
3.一般要求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总成绩的60%及以上(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4.经济学相关专业推荐免试生可优先考虑。
5. 在校期间曾参加全国竞赛、科学研究等活动,表现突出者(有获奖证书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产生了较大效益等证明材料)可优先考虑。
四、复试时间和内容
(一)资格审查
复试前,由学院组织对复试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二)复试时间
复试安排在10月8日至10月18日期间进行,具体根据考生报名时间而定,进行有序复试,并会通知到考生本人
(三)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1)考试科目及参考书: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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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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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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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Z1管制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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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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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经济学原理》,王俊豪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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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试要求:专业课笔试主要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综合面试重点考查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以及人文素质等综合能力,并给出面试成绩。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回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和录音录像,存档备查。
(四)成绩计算
专业课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权重为40%。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60%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对复试现场进行巡视。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等信息。
3.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复试结束后将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不予录取。
2.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及相应毕业证书者,学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如果上级部门对接收推免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有调整,按照上级的新要求执行。本办法由浙江财经大学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负责解释。
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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