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6-11-08|作者:栏目:本院要闻点击:

浙江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法、理、工、艺、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高校。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浙江省会城市杭州,前身是创建于1974年的浙江财政银行学校,1987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成立浙江财经学院,1991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2012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浙江财经大学,2014年获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有下沙、文华和长安3个校区,占地2300亩,总建筑面积97万平方米。现有16个学院,1个教学部,1个独立学院,3个研究院,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学校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25000余人(其中独立学院学生近万人)。学校固定资产总值16.79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6亿元,建有专业实验室63个。图书馆有中外文数据库70余个,自建有孙冶方经济科学奖文献馆、诺贝尔经济学奖文献馆、浙财文库、政府管制文献馆、浙商文库、专业经典阅读文库等6个特色库,纸质藏书245万余册,中外文现刊2000余种,电子图书200余万种,电子期刊近3万种。

学校拥有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有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法学和统计学等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4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工商管理(MBA)、会计、金融、保险、税务、资产评估、公共管理、国际商务等8个专业硕士学位点。拥有1个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6个浙江省一流学科,2个浙江省重点实验室,1个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1个浙江省高校创新团队。设有45个本科专业,其中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1个省重点专业、6个省优势专业,9个省新兴特色专业。拥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教学团队,4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4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9门省级精品课程,14部国家级教材、44部省级重点教材,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示范基地,7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近年来,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6项,是全国首批31所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示范点项目学校之一。

学校在校教职工1428人,其中:专任教师962人,具有正高职称153人,副高级职称328人;高级职称教师占师资总量50%,具有博士学位占专职教师总量51.8%。学校拥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国家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1人,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0人,浙江省特级专家1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人,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19人(其中包括重点资助2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31人,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4人;拥有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全国师德先进个人1人,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8人,省高校教学名师5人,省教坛新秀7人,省师德先进个人7人。另聘有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兼职教授100余人。

学校先后有4位教师的独著或合著成果获得中国经济学界最高奖——孙冶方经济科学奖。近年来,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9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41项;承担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招标课题2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子课题2项、国家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63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1项、教育部和其它省部级项目637项,哲学社会科学类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数位居浙江省属高校前列。

学校坚持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放在首位,积极推进教学改革,不断扩大学生修读双专业双学位和优秀学生、特长学生转专业的比例。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现与美国、英国和日本等23个国家和地区的88所高校建立了良好的校际关系,开展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等国际交流,举办ACCA、CGA、USCPA,以及中美市场营销专业、中加会计学专业、中英金融学专业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校全面实施本科生综合导师制,努力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良好的环境和制度保障。近5年,学生在各类学科、科技竞赛中共获国际级16项,国家级100项,省级1200余项,学生初次就业率均保持在95%以上(研究生初次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毕业生深受社会欢迎。

浙江财经大学秉承“进德修业,与时偕行”之校训,正在大力实施“党建领校、质量立校、人才兴校、科研强校、文化荣校、校友名校”的发展战略,努力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特色鲜明的创新创业型财经大学。

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简介

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是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授予博士学位的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学位[2011]55号),由我校申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荐,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审批的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授予经济学博士学位。本项目是目前国内唯一的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博士学位点。

项目服务于国家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的特殊需求,秉承“政产学研用”有机结合的理念,按照“多学科协同培养人才”的原则,发挥多学科交叉优势,培养理论功底深、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具备复合型知识结构和较强创新能力,服务于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部门的高层次人才。

项目由浙江财经大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建,实现供需双方有机结合,协同培养。博士生导师队伍由原浙江财经大学校长王俊豪与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牵头的高水平专家学者共同组成。人才培养具有坚实的学科支撑、深厚的学术研究基础、稳定的政校协同关系和良好的硬件条件。

人才培养的主要特色是:(1)系统培养学生的复合型知识结构。立足于城市公用事业监管人才的特殊能力要求,通过发挥多学科交叉融合的优势,建立跨学科课程体系,培养学生复合型知识结构。(2)注重学生综合能力培养。兼顾学术能力和实践能力,通过发表学术论文、参与科研项目、撰写博士论文等手段切实提高学术能力,通过实际部门实习、挂职锻炼、海外研修等方式提高学生实践能力。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现将我校2017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培养目标

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服务于国家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人才的特殊需求,坚持“政产学研用”有机结合的理念,按照“多学科协同培养人才”的原则,发挥多学科交叉优势,培养理论功底深、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具备复合型知识结构和较强创新能力的城市公用事业高层次政府监管人才。

二、学习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年限为3-6年。

三、招生人数

我校2017年计划招生人数为5名以上(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主要面向在城市公用事业管理部门工作的相关人员招生。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2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本项目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或已获得高级职称。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

(二)报名方式

1.2017年博士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系统,考生请登录以下网址进行在线报名http://bszs.zufe.edu.cn/bsbmxt。

2.网上报名后须在2017年3月1日前递交以下材料及交纳报名费:

(1)《浙江财经大学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报名费120元。报名费统一缴到以下账户。

账户名:浙江财经大学,账号: 33001616781050001155,开户行:建行杭州文西支行。

缴费时请务必注明本人姓名和用途,如“姓名博士报名费”,并将缴费凭证复印件与其他报名材料一起递交至研招办。

3.考生报名时必须严格按要求填写网上报名信息表,报名截止后时刻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随时查看报名成功名单或已发准考证名单。为避免因学籍或学位问题影响报考和录取,请考生在入学考试前自行在教育部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应届生)查询或在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rz/)上进行学位(往届生)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备查,建议先行办理好本科及硕士学历及学位认证报告以备复试时资格审查使用。

4.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所有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时进行,若不符合报考条件将随时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六、入学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7年5月13日—14日。

(二)考试地点

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

(三)考试科目

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外国语、二门业务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四)学历和学位证明查验

考试时进行二代身份证与证书查验。所有考生来校参加考试时需查验学历和学位证明原件(已获硕士学位者,必须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必须带学生证;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需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报考条件所要求的材料原件)。

(五)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初试结束时进行(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重点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能力测试。

2.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复试名单、复试办法。复试由博士研究生招生所在学院组织进行。

3.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且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4.考生在复试时,提供以下材料:①网上报名时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②专家推荐信二份(网上下载);③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④学位学历认证报告;⑤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往届硕士毕业生);⑥二等甲级以上医院的体格检查表(参照高考体检标准);⑦同等学力者提供报考条件(五)中的材料、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参考书目

1.外国语、政治理论:均无指定参考书目。

2.初试科目:经济学、管制经济学。

(1)经济学指定参考书目:《微观经济学》,平狄克、鲁宾费尔德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2)管制经济学指定参考书目:《政府管制经济学导论》,王俊豪,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

3.加试科目:公共管理、产业经济学

(1)公共管理:《公共管理导论》,欧文E.休斯(Owen E. Hughes)著,张成福[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产业经济学:王俊豪,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年版。

七、录取

(一)录取类别分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

(二)根据初试及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三)定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应在录取前签订培养协议书。

(四)入学时须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收费及奖助政策

(一)收费政策

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按3年缴纳。学校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开辟“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可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

(二)奖助政策

1.学校助学津贴。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可获得(含定向和非定向研究生)。标准为10000元/年·生,发放3年。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档案转入我校的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均可参评。详细政策请见http://ygw.zufe.edu.cn

九、博士研究生导师

博士生导师由浙江财经大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高水平教授和专家担任(按姓氏笔画排序):

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生导师:王俊豪、王建明、卢新波、李金昌、李永友、张雷宝、茅铭晨、金戈、钟晓敏、项后军、唐要家、郭剑鸣、鲍海君和戴魁早。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博士生导师:仇保兴、张悦、邵益生、秦虹和谭荣尧。

十、联系方式

地 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邮 编:310018

招生热线:0571-86754635,87557343;0571-86754626(传真)

电子邮箱:yjszs@zufe.edu.cn

网 址:http://yjsc.zuf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