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卓越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31|作者:栏目:通知公告点击: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我院管制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启动2024年度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卓越研究生培养研究课题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研究范围

研究课题需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做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院管制经济学专业硕士、博士培养情况,以推进研究生高质量培养为目标,在培养模式、课程设置、课程建设等方面开展创新性研究。拟开展研究的选题如下:

1.《管制经济学》研究生学术论文写作课程建设研究

2.医疗卫生监管前沿问题与研究生培养模式创新研究

3.环境管制前沿问题与研究生培养模式创新研究

4.能源管制前沿问题与研究生培养模式创新

5.管制经济学课程思政建设研究

6.管制政策前沿问题与研究生培养模式创新研究

7.数字经济监管前沿问题与研究生培养模式创新研究

8.其他管制经济学研究生培养相关课题。

二、课题申报条件

1.课题负责人要求。课题负责人应为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在职教师,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生指导老师或有管制经济学相关课程授课经历。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请1项课题,最多可参与1项课题。

2.课题组成员要求。课题组成员由老师和学生共同组成,成员数量不少于4人,原则上每人参与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团队成员不得随意增减或替换。

三、课题申报程序

1.课题申报:填写《管制经济学卓越研究生培养研究课题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1947952362@qq.com,纸质版交至学术中心313办公室,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11月7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2.课题评审:研究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公示后确定立项名单。

四、课题经费及研究管理

1.课题经费:重点项目8000元,一般项目4000元。研究期限为一年。原则上重点课题设置3项,一般课题3项,也可根据申报情况和申报书质量对立项数进行适当调整。立项后按资助经费总额的60%拨付给项目负责人,剩余40%经费在结项时拨付。

2.研究管理。课题立项后,由研究院与课题负责人签订立项书,课题负责人应严格按照时间进度认真研究。所有立项项目都必须由项目组成员共同完成,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杜撰成果、抄袭、欺骗或不按要求提交材料等行为的,将做撤项处理,收回资助经费。对于验收不合格或未按期结项的项目,研究院将不再划拨结项经费。

五、课题鉴定与课题结题

课题负责人依托本专项计划研究内容,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二级A及以上刊物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撰写1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研究报告等其他经研究院认可的成果,并经专家评审通过后方可结项。


联系人:0571-86732579 陈老师

附件: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卓越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书

浙江财经大学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