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现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进一步完善复试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深入落实信息公开、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
二、工作组织
1.我院成立以王俊豪院长为组长的2019年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统筹管理。名单如下:
组长:王俊豪
成员:王建明、李云雁、王岭
2.我院按招生专业成立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博士研究生导师或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组成,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另设秘书1人。复试小组负责确定本专业考生面试的具体程序、内容、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在面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上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工作职责
根据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统一管理与协调,研究生院负责制定本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实施复试工作,确保录取工作质量。主要职责如下:
1.复试考生资格审核;
2.组织本院的复试面试工作;
3.复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
4.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5.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复试工作
(一)基本要求
1.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含单科和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初试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初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复试名单统一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上。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1.5。
3.考生在复试前必须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主要包括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的校验和报考条件核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期间,如我院对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必须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或者未完成认证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
4.复试考生须如实向我校提供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复试资格。
(二)主要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原则,在采用多样化方式,方法全面考察考生的基础上,特别强调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和综合能力的考查,并加强诚信评判。
2.坚持公平公正、客观评价原则,进一步完善复试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三)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主要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考生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本科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交研究生学生证原件);
3.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须提供《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政审表》(详见附件2)。社会考生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加盖印章,外校应届硕士考生的《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政审表》由就读院系加盖印章;
5.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和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6.专家推荐信两份;
7.二等甲级以上医院的三个月以内的体格检查表;
8.同等学力者需提供报考条件所要求的材料原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复试内容
综合面试重点考查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和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给出面试成绩。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回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每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5分钟(英语听说测试原则上不少于5分钟)。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五)成绩计算
1.复试由专业面试和英语听说测试两部分组成。在复试总成绩中,专业面试成绩占90%,英语听说测试成绩占10%。
2.考生总成绩按照初试成绩总分/3*40%+复试总成绩(百分制)*60%计算。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具体安排
2019年我院博士研究生复试时间为5月21日。具体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日程安排表》。
(七)其它复试内容
1.体检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请考生参照上述文件相关规定自行到医院(二甲以上)进行体检,体检内容包括血常规、胸片、肝功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政审
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考核,通过向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调取政审材料的方式进行。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成绩,结合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
五、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我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的复试和拟录取结果负责。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并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并选派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参加复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向研究生院提出质疑,研究生院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解释。考生不接受解释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诉或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由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六、复试与录取工作查询与申诉电话
复试与录取工作咨询电话:0571-86732579,复试与录取工作申诉电话:0571-87557344。
七、其它
如果上级部门对研究生招生工作有调整,按照上级部门的新要求执行。本实施细则由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负责解释。
附件1: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日程安排表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政审表
浙江财经大学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
2019年5月16日